長沙育兒假工資發放標準是多少?詳細介紹?產假是指在職婦女在分娩前后的假期,一般為分娩前半個月至分娩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在分娩前后四個月,女職工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1、長沙育兒假工資發放標準是多少?
根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湖南產假為158天,具體如下:
1.女性雇員
依法生育的婦女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國家規定98天),增加產假60天。
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寶寶,產假增加15天。
產假終止:
女職工懷孕不滿2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2個月不滿4個月的,享受30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但不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給予42天產假。
7個月后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
注:根據《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計劃》,產假期滿后,經用人單位申請批準,可請假至嬰兒一歲。請假期間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2.男員工:
男子享受20天護理假。
擴展信息:夫妻依法生育,3歲以下,夫妻每年可享受10天的嬰兒假。鼓勵地方政府依法建立兩個以上子女家庭的育兒補貼制度。鼓勵用人單位從工會經費中為職工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報銷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
二、長沙產假期間工資規定
1.懷孕期間
①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減少其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可以適應的勞動。
②對于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并應當在工作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③孕婦在工作時間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工作時間。
2.泌乳期
①用人單位不得為哺乳一歲以下嬰兒、懷孕三個月以下、妊娠反應嚴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
(2)女職工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女職工診所、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根據女職工的實際需要;
③為女職工提供1-3歲嬰幼兒福利護理服務。
三、如何支付產假工資
1.雇主為女職員支付生育保險: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乘以規定的休假天數計算。
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上一自然年度職工月工資總額除以每月職工人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不足的,生育津貼按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享受生育津貼的職工視為用人單位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向職工支付生育津貼差額;生育津貼低于原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2.用人單位未向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的:
產假期間,女職工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這里的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是女職工產假前的月工資標準。此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和疾病生育手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