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政府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如下:
城區禁售禁放區域范圍:
紹興環城河外邊界線以內的區域范圍(塔山街道和府山街道全域范圍);
以上區域范圍(詳見附圖)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主城區外各鎮街禁售禁放區域范圍:
各鎮街禁售禁放區域由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明確并公告。
其他重點區域禁售禁放范圍:
除以上確定的區域范圍以外,全區(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影劇院、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的場所、易燃易爆物品儲存單位、山林、建筑工地、高層建筑、地下建筑、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宗教活動場所、文物保護單位、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周邊100米距離范圍內,及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